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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叙述者而言,古代题材的八篇小说,皆为第三人称。在现代题材的二十五篇小说中,有十二篇是第三人称,十三篇是第一人称。第一人称的小说是:《狂人日记》、《孔已己》、《一件小事》、《头发的故事》、《故乡》、《阿Q正传》、《兔和猫》、《鸭的喜剧》、《社戏》、《祝福》、《在酒楼上》、《孤独者》与《伤逝》。这些小说,前九篇收于《呐喊》,后四篇收于《彷徨》。其中,鲁迅的,也是中国现代最著名的中、短篇小说:《狂人日记》、《孔已己》、《阿Q正传》、《祝福》、《伤逝》,都是第一人称。这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。
《阿Q正传》。鲁迅现代题材的小说,语言以凝重著称,但有例外,此篇是其一。原因是,1921年以前,各报都没有副刊,《晨报》在那年的秋冬之交,增加副刊,要求登载在那里的文字读起来轻松。邀请鲁迅写小说,便是这篇《阿Q正传》,因为有约稿的要求,故而,小说的语言诙谐戏谑。可惜,没有关于叙述者的绍介。我们只能通过调笑的口吻,去揣测他的身份,是一个知道陈独秀办《新青年》,胡适之先生有“历史癖与考据癖”(5)的人物。而且,懂得洋文。
我从北地向东南旅行,绕道访了我的家乡,就到S城。这城离我的故乡不过三十里,坐了小船,小半天可到,我曾在这里的学校里当过一年的教员。深冬雪后,风景凄清,懒散和怀旧的心绪联接起来,我竟暂寓在S城的洛斯旅馆里了;这旅馆是先前所没有的。城圈本不大,寻访了几个以为可以会见的旧同事,一个也不在,早不知散到那里去了;经过学校的门口,也改换了名称和模样,于我很生疏。不到两个时辰,我的意兴早已索然,颇悔此来为多事了。(9)
这种心态弥散在底层与非底层的叙述者身上。典型的例子是《孔已己》中的小伙计。从十二岁起,便在咸亨酒店里当伙计,因为样子太傻,怕伺候不了穿长衫的主顾,就在外面做专管温酒的“一种无聊职务”。(10)外面的短衣主顾,虽然容易说话,的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不少:“虽然没有什么失职,但总觉有些单调,有些无聊。掌柜是一副凶脸孔,主顾也没有好声气,教人活泼不得;只有孔乙己到店,才可以笑几声,所以至今还记得。”(11)
这三种心态,在鲁迅,我们不难寻找到与之相对应的经历与心理。比如,游子心态。鲁迅早年离开家乡,后去日本留学,归国后在北京教育部供职,直到1919年12月29日,把聚族而居的老屋卖掉,举家北上,(18)才结束了飘离的生活。再如,压抑的心态。这种心态,始源于鲁迅的幼年,他在《呐喊》自序中,有一段极沉痛的自述:“我有四年多,曾经常常,--几乎是每天,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,年纪可是忘却了,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,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,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,在侮蔑里接了钱,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。……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,我以为在这途路中,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;我要到N进K学堂去了,仿佛是想走异路,逃异地,去寻求别样的人们。”至于仇猫与对京剧的反感,我们也不难在他的散文与杂文之中寻找到例证。(19)
周作人在分析《一件小事》时指:出这篇文章,“当时也并不一定算是小说,假如在后来也就收入杂文集子里算了,当初这《呐喊》还是第一册出版的书,收在这里边,所以一起称为小说。” (20)在新文学运动初期,小说与散文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,在其他小说家的创作中,也可以看到类似现象。与《一件小事》近似,《兔和猫》、《鸭的喜剧》、《社戏》,也都近于散文。在《兔和猫》中,母亲称“我”为“迅儿”,这个“迅儿”能否视之为鲁迅?《社戏》中所说看京戏的事情,也都有年代和事实可以印证。至于《鸭的喜剧》更是斑斑可考:“我偶而得了闲暇,去访问爱罗先珂君,他一向寓在仲密君的家里”。(21) 仲密即周作人。爱罗先珂,是俄国的诗人与童线年从日本来到中国,曾经在北京大学、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任教,1923年4月回国。在京期间,爱罗先珂客寓在周氏兄弟八道湾11号的家中。文中提到的池塘就在后院东侧。对于爱罗先珂,鲁迅极具好感,翻译了他的《桃色的云》和《爱罗先珂童话集》。
如果我们承认这四篇是散文,那么,鲁迅的第一人称小说,则只剩下九篇,如果我们依然认为这四篇散文是小说,则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叙述现象,即:作家的性格、经历与气质,往往更多地投影于第一人称叙述者,而不是其他人物身上。易而言之,我们在叙述者的身上,可以更真实地感印作家的音容笑貌与行踪心态。散文与小说的区别一般而言在于散文是真实的,小说是虚构的,然而真实与虚构的文体却经常交叉。交叉点往往集中在第一人称叙述者上。在这时候,叙述者与作家的身份重叠了,时常重叠的作家,我们不妨称之为本色作家。对于作家而言,在创作上,保持与自己相同或近似的身份与心态,是一件容易操作的事情。而这种操作通常是在无意识之中进行的。作家的生活既是创作的源泉,也是创作的束缚,作家的生活越丰富,其束缚自然越稀疏,不是作家撰写生活,而是生活撰写作家。因此,作家应该尽最大可能,在深度与广度上参与生活、挖掘生活,从而拓展与提升创作能力。
当然,作家有时候也会把自己的本事转移到叙述者之外——小说之中其他的人物身上,鲁迅也是这样,《孤独者》中魏连殳装殓祖母的叙述,便是鲁迅自己之事。《在酒楼上》,吕纬甫给早殇的小兄弟迁葬,也是鲁迅本人的经历。(22)这就说明,作家的生活有多么宝贵。有些作家在写完自己生活之后,陷于创作枯竭的原因就在这里。从这个角度说,作家仅仅保持本色是不够的。鲁迅在1925年写完《离婚》以后,不再进行现代题材的小说创作,便折射出这个规律的底色。
与《狂人日记》叙述方式近似的是《阿Q正传》,在这篇小说的第一节,叙述者“我”是一个为阿Q写传的人,与“余”的身份相当,都是不介入故事,而且都在第一节之后隐退,把叙述的职责交给他人。《狂人日记》是交给日记的作者,一个狂人,通过狂人自述的形式,展开文本的主体,从“余”变成了“我”;《阿Q正传》也是叙述者“我”,在进入第一节之后隐退,把文本的叙述权交给第三者,而且同“余”一样,从此不再出现。这样的叙述姿态,制造了客观、冷静的风格。
我给那些因为在近旁而极响的爆竹声惊醒,看见豆一般大的黄色的灯火光,接着又听得毕毕剥剥的鞭炮,是四叔家正在“祝福”了;知道已是五更将近时候。我在朦胧中,又隐约听到远处的爆竹声连绵不断,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,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,拥抱了全市镇。我在这繁响的拥抱中,也懒散而舒适,从白天以至初夜的疑虑,全给祝福的空气一扫而空了,只觉得天地圣众歆享了牲礼和香烟,都醉熏熏的在空中颟顸,预备个鲁镇的人们以无限的幸福。(26)
1919年4月,鲁迅在《新青年》,第六卷,第四号发表了短篇小说《孔乙己》。小说中的叙述者是一个负责温酒的小伙计,通过他的角度,刻画了一个穷困潦倒的被旧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形象。在当时,无庸说,小说的题旨是深刻的,时至今日,也弥漫着恒久的艺术魅力。问题是,小伙计是一个文化水准低下之人,而《孔乙己》的文本则典雅、深刻,小伙计怎么能够创作出这样的文本呢?换而言之,小伙计的叙事不可靠,至少在语言的修养上是不可靠的:
有的叫道,“孔乙己,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!”他不回答,对柜里说,“温两碗酒,要一碟茴香豆。”便排出九文大钱。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:“你一定又偷了人家东西了!”孔乙己睁大眼睛说,“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……”“什么清白?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,吊着打。”孔乙己睁便涨红了脸,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,争辩道,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!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接着便是难懂的话,什么“君子固穷”,什么“者乎”之类,引得众人都轰笑起来: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(22) 同上,见第303---304页、第292---294页。分别见书中的《孤独者》、《迁葬》、《小兄弟》。周作人在《孤独者》一文中写道:小说有一段描写魏连殳给其祖母送殓的情节,虽是小说笔法,但却是鲁迅自己的经历,后来鲁迅的母亲“曾说起过,虽然只是大概,但是那个大概却是与本文所写是一致的。著者在小说及散文上不少自述的部分,却似乎没有写得那么切实的,而且这一段又是很少有人知道的事情,所以正是很值得珍重的材料吧。”《在就楼上》吕纬甫为小兄弟迁葬事,周作人在《迁葬》中写道:“我相信这所写的也是事实”关于迁葬的情形,鲁迅“不曾告诉过人,别人也不曾问过他。大家怕说起来难过。”在《小兄弟》中周作人写道:“这乃是著者的四弟,小名春,书名椿寿,字荫轩,是祖父介孚公给取的,生于清光绪癸巳(一八九三)年六月十三日,卒于戊戌(一八九八)年十一月初八日,所以该是六岁了。本文中说是三岁,这或者是为的说坟里什么都没有了的便利,但也或者故意与幼殇的妹子混作一起,也未可知。”